让行人更安全地过马路,让汽车更快地通过路口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清华东门往南那个路口和北四环保福寺桥路口,这两个路口早晚高峰期间行人、自行车和汽车的流量都非常大。这两个路口的路面都很宽,尤其是保福寺桥那个路口,因为中间是四环主路的深槽路段,所以东西向的四环辅路实际上是独立的单行道,并且每个方向都有至少5条机动车道和一条自行车道,从南到北整个路口跨越差不多30米。但是在这些路口有一个让我感到奇怪的事情,每个路口的每个方向都为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分别设置了信号灯,但是每种信号灯指示可以通行(绿灯亮的时间)的时间长度却是不一样的,行人的最短,非机动车稍长,机动车的最长。但是,机动车移动最快,非机动车次之,行人最慢,这种情况下,如果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来执行的话,那么慢的越慢,快的越快。举个例子,行人要从保福寺桥从南向北或者从北向南穿过路口,是要穿过两个单行道,而每个单行道给行人通过的时间非常短,通常不超过10秒,所以当绿灯亮的时候,要跑步快速通过第一个单行道,然后快速穿过中间的保福寺桥面上的人行道,当你到达另外一个单行道前时,已经是红灯了,你需要等待下一轮绿灯,这个时间非常长,因为机动车道的绿灯时间很长。显然这是不公平的,每个人都有权利平等地使用用他们纳的税修建的道路,没有理由让某种交通工具有优先权。
而事实上,行人和自行车 完全不甘于执行这种不公平的交通规则,他们争先恐后、见缝插针、前赴后继、勇往直前地穿梭于稍纵即逝的机动车车距之间的空档,他们对信号灯基本视而不见,他们更精于观察和计算来往车辆的速度来评估他成功穿越的可能性。更多的时候,穿过路口是行人和机动车司机之间勇气的博易,汽车司机发疯般地狂按喇叭发飙,行人则用他们的肉体和心中“有种你来撞我”的信念示威,某一方稍稍强硬一些就会逼迫对方减速让行,这当然会引来处于下风一方的一句京骂——SB,开个宝马有什么牛B的。但是这种博易并不总是能决出胜负,我在保福寺桥路口就看到过被撞飞的自行车。我每天就是这样穿行在这些路口之间,每次成功穿越都有点后怕。
那么,我们是不是需要修正这个不合理的交通规则呢,让绿灯为行人和自行车亮得更长一些?如果这样的话,带来的问题就是整体的交通效率会大幅度下降,各个路口将会出现排成长龙的汽车等待行人悠哉悠哉过马路的情形,而整个道路将变成大停车场。这显然不是市政部门希望看到的。所以经过权衡,他们把道路使用的优先权给了他们认为能产生更多经济效益的机动车。这样的权衡并没有问题,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并没有为这样的权衡产生理想的效果。在实际运行中,因为行人、自行车不遵守规则,导致机动车在路口并不能快速地通过,行人冒了很大的安全风险,而机动车付出了效率的代价。
我认为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是在这种繁忙的路口修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然后用护栏完全封闭机动车道,让机动车和行人真正做到各行其道。这种情况下,行人通过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时间和花费的精力比横穿马路稍微多一点,但是他们是绝对安全的,而且随时都可以通过,从总体上来讲,行人过街的时间效率应该更高一些。对机动车来讲,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司机们只需要专心致志地保持好前后车的车距,注意红绿灯就可以了,再也不必担心突然冒出来的行人和自行车,当然他们也不用再按喇叭了。北京的一些路口其实已经实现这种方案了,比如北航东南门面对学院路的那个路口就是这样,我觉得运行的非常好,车辆通过的很快,而且行人和自行车也愿意通过天桥安全地走到马路对面去,情侣们也可以在天桥上优雅地手挽手,而不必很狼狈地横穿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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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没有自觉性的社会.